辦理假釋流程需要幾個月?
一、辦理假釋流程需要幾個月?
假釋就是取保候審,是一種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是辦案單位根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是否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具體情況,作出取保候審決定。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作出,在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間,取保候審由檢察院作出,在法院審判階段,取保候審由法院作出。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
取保候審的審批時間沒有明確規定,可長可短。
二、辦理取保候審的程序包括哪些環節?
申請取保候審流程:
1、本人或家屬及聘請的律師向辦案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2、辦案機關填寫《呈請取保候審報告書》,經縣市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
3、提出保證人或提交保證金,經辦案機關審查。有保證人的,填寫保證書。
4、填制《取保候審決定書》。
5、向被取保候審人宣佈規定,交代事項,告知法律責任。
6、將被取保候審人移交派出所執行。
7、解除取保候審。
三、被執行取保後要遵守哪些規定?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2、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3、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5、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綜上所述,刑事犯罪發生後,辦案機關會對嫌疑人刑拘,如符合條件,家屬可以為其辦理假釋手續,也就是取保候審。辦假釋的流程包括提交申請、辦案機關受理及作出決定和執行等,時間上沒有統一標準,順利的話一個月可以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