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請婚姻無效嗎,老公結婚前隱瞞自己離過婚有孩子的事實 普法法律網 結婚 2.1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不可以申請婚姻無效。可以申請婚姻無效的事由有且只有三個:一是重婚;二是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三是未到法定婚齡,男早於二十二週歲,女早於二十週歲。這三個事由以外的婚姻,均不屬於無效婚姻。隱瞞自己離過婚有孩子的事實不屬於這三個無效事由中的任意一個。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駁回當事人的申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三)未到法定婚齡。 TAG標籤:無效 婚姻 隱瞞 結婚 老公 婚姻家庭 離過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