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異地户口遷移流程 普法法律網 結婚 1.5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1、持結婚證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並且開具“户籍證明”;2、持雙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户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户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3、審批後,可以網上遷移,也可以拿“户口準遷證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遷回來。4、女方落户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TAG標籤:流程 結婚 遷移 婚姻家庭 異地 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