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手續夫妻自願協議書怎麼寫?
一、辦理離婚手續夫妻自願協議書怎麼寫?
《雙方自願協議書》開頭要先寫上雙方名稱或者身份證號,然後就是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什麼協議,然後下面列舉協議,最後就是雙方簽名就可以了。
1、 標題:雙方單位名稱事由,協議書三部分組成;
2 、正文:條款內容;
(1)協商目的;
(2)協商目的責任;
3、協商目的條款和酬金(價格明確總額大寫必須明確貨幣種類);
4、履行條款期限;
5、違反條款的責任處理;
6、 落款(簽署);
7、簽署日期。
二、自願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登記離婚的條件;
4、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5、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6、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7、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8、頒發離婚證。
三、辦理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辦理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如下:
(1)雙方帶齊證件,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書。
(2)婚姻登記機關對申請離婚人士的材料進行審查,並自受理之日起30天,對符合離婚條件的申請給予答覆並預約領證日期。
(3)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書的法律公證,見證)出示户口本、身份證、證件相領取離婚證。
自願辦理離婚手續,當事人要提供身份證明材料,離婚協議書(要包括財產分配問題,孩子撫養權問題),簽署申請離婚登記證=聲明書,提供身份證,户口本和離婚證,提交離婚申請,一個月之後沒有撤回申請的,自動為雙方辦理離婚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