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男方不接傳票怎麼辦 普法法律網 離婚 4.53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起訴離婚男方不接傳票,可以公告送達。受送達人下落不明,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TAG標籤:離婚 起訴 傳票 婚姻家庭 男方 不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