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當前位置 /首頁/婚姻家庭/離婚/列表

離婚公證如何辦理

離婚公證如何辦理

夫妻離婚是不是必須要辦理離婚公證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是否辦理離婚公證是全憑當事人的意願,法律中並沒有強行規定必須進行離婚公證。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如何辦理離婚公證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離婚公證如何辦理?

離婚公證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離婚公證,另外一個離婚協議公證。

(1)離婚公證:

當事人辦理離婚公證,應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

當事人應提交的材料:

1、當事人雙方身份證和户口簿及其複印件。已註銷户口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記載當事人自然情況(即: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其住址)的證明。

2、離婚證書原件(包括已生效的離婚調解書、離婚判決書)。如離婚證書遺失的,可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補發解除夫妻關係證明書。

(2)離婚協議公證:

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為了解除婚姻關係的財產物品處理而引起的雙方法律行為。離婚協議公證是公證機關依法證明夫妻雙方為解除婚姻關係就子女撫養、財產處理等事項簽訂協議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離婚協議公證不是證明其婚姻關係的解除,僅是證明雙方為解除婚姻關係,就子女撫養、住房使用、財產分割問題簽訂協議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而婚姻關係的解除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並自領取《離婚證》的前後進行,公證時應攜帶雙方身份證和結婚證書或離婚證書。

現在您知道什麼是離婚公證了嗎?在生活中,如果您有更多關於離婚或是其他的問題,您可以諮詢我們的律師,他們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給您做一個專業的法律分析。本站會幫助您更好的瞭解我們的法律知識,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TAG標籤:公證 離婚 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