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雙方都不要房子怎麼辦呢,夫妻共同買房 普法法律網 離婚 2.4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人民法院可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TAG標籤:離婚 婚姻家庭 房子 買房 夫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