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如何強制對方把户口遷出去 普法法律網 離婚 1.0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可以由户口本登記的户主,直接到當事人户籍派出所,申請辦理當事人户籍遷移,或分户手續。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户、並户、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變動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户、並户、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變動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TAG標籤:遷出去 婚姻家庭 強制 離婚 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