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登記具備條件 普法法律網 離婚 7.28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2、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3、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4、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6、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7、當事人持有本規範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身份證件。 TAG標籤:登記 婚姻家庭 具備條件 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