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析產登記步驟是怎麼規定的
一、離婚析產登記步驟是怎麼規定的?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 (注: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則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税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登記費;
5、取證。
二、哪些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婚姻期間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雙方的積蓄共同購買的公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購買或自建,婚後又以共同財產組織重建的的房屋;僅有部分改建、擴建的,改擴建部分屬夫妻共同所有;
5、結婚前,父母出資購置的房屋,明確表示贈與夫妻雙方的;
6、結婚後,父母出資為雙方購置的房屋,未明確表示贈與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係期間繼承的房屋歸夫妻共同所有,但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單位基於職工的勞動人事關係、職工工齡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並由夫妻雙方出資購買的職工福利房等。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辦理析產登記之前雙方應該有關於房產歸屬的證明材料,或者是離婚判決書,或者是雙方的離婚協議書,其中都應該有房產歸屬的條款才行。雖然夫妻之間的析產登記不需要交契税或印花税,但辦理房產證的工本費是不能免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