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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應該如何辦理自動離婚

一、夫妻應該如何辦理自動離婚?

夫妻應該如何辦理自動離婚

我國沒有自動離婚制度,一般來説離婚有以下兩種方式可以選擇:

(一)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如果能夠對離婚達成共識,並對共同財產的分割、孩子撫養、孩子撫養費、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採用這種方式。採用協議離婚,只要向婚姻登記機關出具有關證件和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會對離婚登記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若查明情況屬實,並已對子女、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當場就會發放離婚證。協議離婚的過程要更加快捷。但是一般由於離婚涉及的問題較多,所以一般很難達成一致意見。

(二)訴訟離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對於離婚、財產分割、孩子撫養、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達不成一致的,則只能通過訴訟方式離婚。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地超過一年的法院起訴。訴訟離婚的時間要比協議離婚長得多,一審一般審理期間為3至6個月,二審一般為3個月。

二、協議離婚時的條件都有哪些?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協議離婚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方面的條件:

1、申請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合法婚姻關係當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實婚姻當事人均無條件提出登記離婚,因此,凡無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的登記離婚申請人,婚姻登記機關均不受理。

2、申請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應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3、協議離婚申請書是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並承擔法律後果。4、申請登記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就家庭共同財產、債權、債務及子女的撫養或對生活困難一方的幫助達成協議,並自覺履行這種承諾。

4、協議離婚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共同提出登記離婚申請。離婚,是家庭婚姻關係發生重大變更的法律行為,它涉及到離婚當事人的各種權利,是一種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動,是不得請人代理、代替,以達到確實維護當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想要辦理自動離婚那是異想天開,沒有誰會自動形成受法律保護的婚姻關係,那同樣的道理,好好的結婚證也不會無緣無故的就失去了法律效力。有的時候,自己想要以一種最為簡單的方法結束婚姻關係,但在很多問題上跟對方都談不攏的話只能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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