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官司怎麼打 普法法律網 離婚 1.9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1、寫起訴狀:打官司首先要寫好起訴狀,起訴狀要有恰當的訴訟請求,以及合理的事實與理由和法律依據;2、立案:寫好了起訴狀接下來需要提交到法院進行立案;3、開庭:開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4、判決:開完庭後作出判決後,如果當事人不服判決,則必須在15天內提起上訴,也就是二審;5、執行:判決生效後,如當事人不在判決確定的期限內主動履行義務,另一方當事人應及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TAG標籤:離婚 官司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