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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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可以請律師全權代理不?

一、起訴離婚可以請律師全權代理不?

起訴離婚可以請律師全權代理不?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都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可以委託律師代理,從立案起訴、收集證據到最終判決離婚,但因離婚案件情況較為特殊,法律規定在開庭時當事人本人必須到場,如果存在家庭暴力等情況,可以由律師代為申請法院保護。

起訴離婚,委託律師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條件,當事人完全可以獨立參與訴訟過程,訴請准許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和判決子女撫養權。也就是説,起訴離婚時,當事人享有自主權,有權決定請你請律師。如果當事人具備基本法律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事實清楚,舉證簡便,沒有請律師的必要。

當然,若離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標的額巨大,證據收集難度指數較大,或者對方存在藏匿或轉移財產的可能性,想要爭取更大的經濟利益,胸有成竹地爭取子女撫養權,建議聘請律師,予以專業性指導,勝訴才更有把握。

二、離婚訴訟又哪個法院管轄?

離婚訴訟由一方當事人提起。案件管轄的一般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都是軍人的,一般應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隊團以上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滿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因為感情問題產生糾紛不可調解的,離婚在所難免,如果協商不成起訴的話,當事人可以全權委託給律師代理,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給自己爭取更多利益,畢竟離婚訴訟涉及到法律知識較多,一般人自己參加訴訟是不能勝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