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鬧矛盾是否能離婚 普法法律網 離婚 2.2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看情況。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男女雙方可以相互協商,如果雙方都自願離婚並對財產分割無異議;就可以到當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來實現離婚的目的。如達不成協議,女方提出確有必要離婚的法院也應當受理。【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TAG標籤:婚姻家庭 懷孕 鬧矛盾 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