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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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結婚還用帶着離婚證嗎

登記結婚還用帶着離婚證嗎
律師解析:需要,再婚的需要雙方拿着身份證、户口本、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離婚的判決書在週一到週五的法定工作日時間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即可,婚姻登記機關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會當即發給雙方結婚證,還會把離婚證收回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