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當前位置 /首頁/婚姻家庭/離婚/列表

法院可以強制判離婚嗎?

法院可以強制判離婚嗎?

很多夫妻在走到離婚這步的時候都會請到律師,一種情況是對於夫妻共同財產這部分進行分割,還有一種情況是有一方提出離婚,而另一方因為各種原因不離婚,想通過法院的判決強制離婚,其實對於強制判決離婚的是要符合相應的條款,不然一般法院不會判決強制離婚的。

法院可以強制判離婚嗎?

法院可以強制判離婚,不過要符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的情況,並且同時沒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一千零八十二條中規定的限制離婚的條件。如果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民法典》第1079條的情況,通常不會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徵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通過上述介紹,相信您一定對婚姻法有了一定了解,遇到問題還是要先雙方自行協調。

TAG標籤:強制 離婚 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