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遺棄的子女長大後需要贍養親生父母嗎 普法法律網 收養贍養 1.8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如果被遺棄的子女已經與他人建立了收養關係,則不需要對生父母進行贍養。因為如果收養家庭辦理了合法的收養手續,就可以視為收養關係成立,與此同時,養子女與親生父母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自然消除。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TAG標籤:子女 被遺棄 親生父母 贍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