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共同債務怎麼進行認定
【為您推薦】敍永縣律師 安陸市律師 港北區律師 鐘山縣律師 竹溪縣律師 陽西縣律師 涪陵區律師 羅莊區律師
男女同居共同債務怎麼進行認定?同居期間一方以自己的名義對外負債,另一方是否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關鍵在於債權人能否舉證證明負債一方的舉債目的系同居雙方生產、生活所需。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同居共同債務怎麼進行認定
1、因共同生產、生活形成的債權、債務為共同的債權、債務。
依據最高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在同居期間,借款人只要是為了同居雙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並用於同居生活、生產經營,不管是以雙方名義還是以一方名義與他人建立的債務關係,均應視為同居期間的共同之債。
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負的債務,同居後與共同生活無關所負的債務可確認為個人債務。
在同居關係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所負債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1條的規定,除非為同居雙方共同生產、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則推定為個人債務。
需要注意的是,因撫養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債務為共同債務,因撫養各自的子女及贍養形成的債務為義務人個人債務。
二、同居共同債務如何償還?
認定債務系二人在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債務,則應由雙方共同承擔連帶責任,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也應對全部共同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共同債務可以確定份額的,依份額享有和承擔。
三、相關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見》第11條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男女未婚同居的,雙方需要承擔的法律風險是比較大的。不僅僅是在財產、子女方面,若在同居生活期間產生了債務的話,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與當事人利益密切相關。但由於此時雙方僅僅是同居關係,因此在對同居債務處理之前需要先對同居共同債務進行認定才行。區分清楚哪些是由個人承擔的,而哪些又是應該雙方共同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