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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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給孫子

遺產繼承給孫子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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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可以給兒子孫子共有嗎

兒子已放棄遺產繼承了,兒媳、孫子沒有繼承權。
根據《繼承法》第五條和第十條規定: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繼承。兒子是法定繼承人,他可以選擇繼承或者放棄,這是繼承人的權利。兒媳、孫子不是第一順序、第二順序繼承人,也就不是法定繼承人。法律沒有規定兒子放棄遺產繼承,兒媳、孫子可以有權繼承。
兒子放棄的遺產繼承份額,按法定繼承辦理,即該份額在同一順序繼承人中分配,與兒媳、孫子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