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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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繼承中遺產怎麼分配

法定繼承中遺產怎麼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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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老人還沒來得及立下遺囑便不幸去世,或者立下遺囑後該遺囑又被確認無效,在這樣的情況下,對老人遺產的分配則要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此時,在法定繼承中遺產怎麼分配才合理呢?馬上就為你做解答。

一、法定繼承中遺產怎麼分配

法定繼承的遺產分配原則指的是在法定繼承中確定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分得的遺產份額的基本準則。繼承法第13條對法定繼承的遺產分配原則做了明確規定,我們應從以下兩個方面來理解: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這是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即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該平均分配遺產。該法條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

2、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特殊情況”主要是指: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情形時,才能在遺產分配時中給予照顧,而且一旦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就應當給予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不是應該多分,不具有強制性。

(3)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這是繼承法中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的重要體現。繼承人符合下列條件的,應不分或少分遺產:繼承人有扶養能力和條件;不盡扶養義務;繼承人協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二、認為遺產分配不均怎麼辦

在分配遺產時,如果認為遺產分配不均,有權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配遺產。這個是訴權的一種體現。

但是要注意兩個問題:

首先:是否過了訴訟時效;

其次:最初遺產分割的時候,自己是否明確的放棄了某些繼承權利或者繼承份額。

關於訴訟時效,只要是繼承人最後一次向其他繼承人主張過遺產繼承權利之日起至今未超過2年,就具備訴訟時效。

其次,如果繼承人當初沒有明確的表示放棄權利或者放棄相關份額,就可以向法院主張自己的權利。

實踐中,如果您認為其他繼承人對遺產的分配份額不均,對您不公平時,您可以與其協商要求重新分割。若對方拒絕,那麼您可以起訴也就是打官司要求重新分配遺產。在此過程中,您需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遺產分配不均的事實。關於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問題,就為大家解答到此,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湛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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