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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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遺囑公證的手續是怎樣的

1、準備好權利證明、遺囑人的身份證、户口本、房屋的購房協議和發票到公證處諮詢,向公證處索要親屬關係證明和介紹信。

2、到單位人事部門開具親屬關係證明,寫明親屬的具體情況,沒有子女的還要註明沒有收養過子女。

3、70歲以上的老人需要到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精神狀況的證明。

4、到公證部門進行公證。70歲以上的老人需要錄音。然後根據需要製作公證書的份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説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並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第三十二條

公證書應當按照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的格式製作,由公證員簽名或者加蓋簽名章並加蓋公證機構印章。公證書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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