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

當前位置 /首頁/婚姻家庭/遺產繼承/列表

遺囑見證的流程

一般遺囑見證的流程如下:
1、首先對遺囑人進行詢問並製作筆錄;
2、對委託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
3、與委託人簽訂協議和授權委託書;
4、約定見證的時間以及地點。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遺囑見證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