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

當前位置 /首頁/婚姻家庭/遺產繼承/列表

親生子女的繼子女能否成為代位繼承人

親生子女的繼子女能否成為代位繼承人

一、親生子女的繼子女能否成為代位繼承

如果沒有形成法定的撫養關係的,不能代位繼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代位繼承必須是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須先於父母死亡。

2、有代位繼承權的人僅限於被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並且不受輩份的限制,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有代位繼承的權利,而被繼承人的旁系血親和長輩直系血親都沒有代位繼承的權利。

3、代位繼承人不管是一個人還是幾個人,他們一般只能繼承他們的父親或是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4、繼承人因違反法律規定而喪失繼承權的,他的晚輩直系血親不得代位繼承。

只有完全具備以上四個條件,代位繼承才能發生。代位繼承還有別於轉繼承:轉繼承就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之前死亡的,其所應繼承的遺產轉由他的合法繼承人繼承的制度。

二、繼子女的親生子女可以代位繼承嗎

繼承法規定繼子女同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

我國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被繼承人的養子女、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繼承。

遺產繼承時,只有發生我國繼承法規定的故意殺害被繼承人,或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或遺棄被繼承人,或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或偽造、篡改、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4種情形時,繼承人才喪失繼承權。

代位繼承一般都是發生在繼承人限於被繼承人死亡的情況下,當然這也只能出現在法定繼承當中。此時雖然繼承人已經不再了,但是卻可以由繼承人的直系晚輩來代替繼承人,實際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這也就是《繼承法》中説到的代位繼承,而實踐中我們應該仔細區分代位繼承與轉繼承,雖然都是出現繼承人死亡的結果,但實際發生死亡的時間段不同,那麼具體的處理也是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