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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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區分轉繼承與代位繼承

繼承和代位繼承是兩個概念。轉繼承實際上發生了兩次繼承。因為轉繼承意味着第一次繼承已經開始,但繼承人在尚未取得遺產時死亡,此時他的原因取得的遺產轉由他的繼承人繼承。
而代位繼承只發生一次繼承。因為代位繼承是指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由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原繼承人應當繼承的遺產份額。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怎麼區分轉繼承與代位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