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再婚登記需要什麼證件?
在實際生活中,再婚是十分常見的情形。但是,您知道辦理再婚登記需要哪些證件嗎?現在,本站小編將在下文就再婚登記需要什麼證件為您做詳細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關地法律問題。
一、再婚登記需要什麼證件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再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雙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三)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二、如何申請辦理再婚登記?
當事人雙方只需攜帶上述相關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結婚即可。
當事人辦理再婚登記的特別規定:
離婚的中國公民在國內申請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關係是在國外按當地法律通過司法程序解除的,其離婚證件(指法院出具的離婚調解書和離婚判決書)須經我國人民法院裁定承認。被裁定承認的,視為有效;被駁回的,視為無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關係是在國外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的,離婚證件無需經我國人民法院裁定承認,但須經其居住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構的認證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的認證。
延伸補充:
結婚登記(初次)需要帶什麼證件去登記?
(一)雙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當事人提交2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根據上文可知,辦理再婚登記需要的手續和初次辦理結婚登記需要的手續是有所不同的。但是,辦理再婚登記的手續和初次結婚登記是相同的,我國法律另有規定除外。如果您對辦理結婚登記或婚前財產公證等法律問題還有疑問,您可以聯繫我們本站,我們將盡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