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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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怎樣才能爭取到撫養權?

一、女方怎樣才能爭取到撫養權?

女方怎樣才能爭取到撫養權?

具有以下情況,女方會在爭取撫養權方面有很大的優勢:兩週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

(一)十週歲以上,雙方對撫養權歸屬發生爭執的,要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二)對於兩週歲以上十週歲以下的孩子,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可優先考慮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女方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三)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四)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等。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綜上,如果女方要爭取到撫養權,綜合考慮以上因素。找到對自己有利的方面,如果還有確定的證據的話,在法院的判決中會佔有很大的優勢。

法律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五條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二、撫養權變更的條件是什麼?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5、根據以上規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個條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擁有孩子的撫養權的一方是可以要求沒有撫養權的一方支付一定的撫養費的,撫養費的支付標準是支付一方每月的固定工資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如果是兩個以上的孩子的,撫養費的比例也不得超過固定工資的百分之五十,支付方式可以由雙方共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