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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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撫養權不給户口本怎麼辦?

離婚撫養權不給户口本怎麼辦?

在解除了婚姻關係以後千萬不能夠忽略對於户口本的遷移和分户的這件事情,如若不然的話在户口本當中顯示的雙方其實還是屬於正常的婚姻狀態的。而且,撫養權在發生變動的情況下户口本也要隨之從家庭户口本當中分離出來,可能有人是遇到離婚撫養權不給户口本這種情形的時候有些手足無措。

一、離婚撫養權不給户口本怎麼辦?

1、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户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户、立户的規定予以辦理。

2、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户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説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户或遷轉手續,並在户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3、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户口就跟誰走。

4、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户口的遷移。

5、如果孩子年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户口的遷移。

6、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户,持本人身份證、户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二、離婚後小孩户口辦理的手續、流程有哪些?

在離婚確定孩子的撫養權之後,孩子的户口可以隨父親,也可以隨母親,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為辦理。(如果成年,則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辦理)

如果小孩已經辦理的了户口,需要遷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還沒辦理的户口,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想給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雙方户口分立後,去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户口所在地辦理。

還有就是,夫妻協議離婚和法院調解、判決離婚對孩子的户口辦理也有一定影響。

(一)協議離婚孩子户口遷移流程

如果是協議離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處,先告知户籍民警要進行離婚後小孩户口辦理,需要帶好申請材料:

1、到民政部門先領取離婚證;

2、孩子已上户口,要辦理户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證、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户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户籍所在地辦理户口。)

3、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根據情況不同,會有差異)

4、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户籍遷移證》;

5、《遷移證》到入户地派出所辦理入户登記。

(二)法院判決離婚孩子户口遷移流程

如果是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處,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帶好申請材料,則需要:

1、先持離婚判決及判決生效證明書(證明書可以是原法院經辦人簽署書面意見加蓋法院印章或業務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户持户口本到擬遷入地派出所開具準遷證;

3、持準遷證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準遷證上籤署准予遷出意見,再將準遷證交遷入地派出所即可。

上面説的是孩子已經上户口,需要遷移的情況,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户口,需要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户籍所在地辦理户口。)

由此可見,離婚撫養權不給户口本這種行為,從本質上不會對於孩子的户口遷移產生太大的影響,如果已經跟對方進行過各種溝通以後卻仍然堅持就是不交出原來的户口本,那麼自己可以到當地的派出所跟工作人員説清楚這種情形,派出所的工作人員是完全能夠憑藉法院判決的撫養權的判決書辦理户口的轉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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