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標糾紛

投標有效期過了怎麼辦

在工作中,大家的日常工作中,經常可以聽見招標和投標這兩個詞。對於這個,想必大家都不會陌生。當某公司對一項事物投標後,就會產生相應的投標有效期,那麼,如果,投標有效期過了怎麼辦呢?本站現在就帶大家來了解一下吧。

投標有效期過了怎麼辦

一、投標有效期過了怎麼辦

根據《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規定: “第四十條評標和定標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個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個工作日前完成評標和定標的,招標人應當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拒絕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有權收回投標保證金。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授標人應當相應延長其投標擔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因延長授標有效期造成投標人損失的,招標人應當給予補償,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長投標有效期的除外。”向招標人提出投標文件無效,不再延長投標有效期,並要求其退還投標保證金。

二、投標有效期注意事項

根據《工作規範》第五十條的規定,確定投標有效期應注意以下問題:

1、招標文件應當載明投標有效期。即招標人必須在發出招標文件時,規定對投標人做出承諾期限。由於藥品市場行情瞬息萬變,如果招標人的承諾遲遲不能作出,將會極大地增加投標人的經營風險。在集中招標採購試點工作階段,招標人在開標後三、五個月甚至更長時間不能發出中標通知書的情況相當普遍。為了維護投標人的利益,必須要求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載明投標有效期。

2、投標有效期從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起計算,一般不宜超過90日。這一規定要求招標人在開標後90日內完成評標、定標、發出中標通知書並與投標人簽訂藥品購銷合同。一般情況下,一個集中招標採購項目的投標有效期不需要90日。如果招標人採用比較成熟電子商務方式,在30日內完成評標、定標、發出中標通知書並與投標人簽訂藥品購銷合同並無什麼困難。《工作規範》把投標有效期規定為一般不宜超過90日,是因為採用手工操作方式進行綜合評價,完成評標、定標的工作量很大,需要的時間較多。再加上不可預見的各種事項的影響,將投標有效期規定為一般不宜超過90日是有必要的。

3、評標和定標應當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不能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評標和定標的,招標人應當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延長投標有效期造成投標人損失的,招標人應當給予補償,因不可抗力需延長投標有效期的除外。《工作規範》作出這一規定,是因為《工作規範》第五十四條規定招標人和投標人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簽訂藥品購銷合同。

如果招標人委託招標代理機構簽訂藥品購銷合同,或者組織召開藥品購銷合同簽訂大會,把所有招標人和投標人集中起來簽訂藥品購銷合同,使簽訂藥品購銷合同所需要的時間大大縮短。招標人雖不能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評標和定標,但只要能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完成藥品購銷合同的簽訂,就無須延長投標有效期,並承擔由此帶來的何法律責任。延長投標有效期極有可能給投標人造成損失,需要招標人給予補償。所以,招標人對是否延長投標有效期應當十分慎重。儘管不能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30日完成評標和定標,如果能夠合理利用時間,趕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同投標人簽訂藥品購銷合同,招標人不一定必須延長投標有效期。

以上就是關於投標有效期過了怎麼辦和投標期的注意事項的全部內容了。由上可知,投標有效期過了之後是由招標人來承擔相應的損失或是延長有效期。本站再次提醒大家,投標時應謹慎,仔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這次的話題就到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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