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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闖紅燈如何處罰的規定

“紅燈停,綠燈行”的交通法規深入人心,但往往有的人為了趕那麼一點點的時間選擇了闖紅燈,有的人幸運奪得了時間,但有的人卻為此付出了生命。為了遏制闖紅燈的現象,保障人們出行安全,交通部又對闖紅燈做出了哪些相關處罰吶?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關於闖紅燈如何處罰的規定

根據最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闖紅燈的處罰為扣6分,罰100元。

現在一般處罰都是扣6分,罰款200元。有許多地方被電子眼拍到只罰款200元,而不扣分。

闖黃燈儘管不處理,但是也儘量不要闖。

如果你誤闖紅燈立即停車只是剛剛越過停車線可以免處罰。一般電子眼會拍3張照片取證。

如果越過停止線停車時不要倒車。誤闖紅燈也可以通過複議、申訴等解決。

這就是闖紅燈的相關處罰。

如何界定闖紅燈

電子眼是在黃燈熄滅、紅燈亮起後1-2秒內啟動,如果此時後車輪剛剛越線,就會被電子眼拍照。

“闖紅燈”的認定要以通過整個路口為準,一般要以三張照片作為證據,第一張是在車輪越過停車線時,第二張是經過路口時,第三張是通過路口後,當然必須都要在紅燈的情況下。滿足了這些條件,才會被電子眼記錄為闖紅燈。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

(一)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三)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五)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六)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

(七)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誌燈,或者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的;

(八)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的;

(九)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誌燈和停車指示標誌的;

(十)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十一)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

“寧停一分,不爭一秒”這是交通部宣傳的關於規範闖紅燈的標語,趕時間也不應該是闖紅燈的藉口,闖紅燈後等待你的不僅僅是相關法律法規的懲戒,更多的是你自身生命的威脅。闖紅燈行為本身就是對生命的蔑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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