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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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方是否有權扣留肇事方的車輛

現在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家庭都擁有了汽車,道路上的汽車也越來越多,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隨之上升,有些人在交通事故出現後,受害者自行扣留肇事司機的車輛,這種做法於法無據,於理不合。

受害方是否有權扣留肇事方的車輛

現實生活中發生交通事故後,有一些人可能會選擇逃逸,或者面對受害者的賠償請求肇事司機不想賠償,面對這種情況,有一些受害者會選擇直接扣留肇事司機的汽車,以此來保證肇事司機來賠償自己的損失,但是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有權扣留肇事司機車輛的主體是行政部門,也就是當交通事故發生後,人們報警之後,趕來事故現場的交警有權扣留肇事司機的車輛。

發生交通事故後,也並不一定必須要扣留肇事車輛,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交通事故嚴重,需要扣留找事車輛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只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找事車輛,扣留肇事車輛也必須經過法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其他的事業單位或者私人單位,公民個人都無權扣留肇事車輛或者肇事司機的駕駛證件。如果有其他單位或者公民個人私自扣留了肇事車輛、肇事人員的駕駛證件、車輛上的貨物的,公安機構給這些單位和個人講明法律法規後,這些公民或者單位應當將私自扣留的東西返還,經過公安機關釋明法律後拒不返還的,妨礙到公安機關正常的執法的,公安機關可以對上述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如果還牽扯到了刑法的話,要依法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

因為現實情況多種多樣,有時如果受害人不進行自救,很可能造成肇事司機逃逸,導致後續追償困難,此時,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通過自己救濟的方式,也就是私人救濟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在自力救濟之後,要儘快想有關部門報案,將相關情況告知相關部門,配合行政部門的執法行為。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如果覺得自己的權益可能無法得到賠償,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保全一下肇事司機的財產或者將公安機關扣留的肇事車輛進行保全,這種保全是訴前保全,可以在受害人對肇事司機提起訴訟之前進行保全,這樣可以避免肇事司機在受害人提起訴訟時為了逃避賠償責任,將自己的財產進行轉移的情況。

發生交通事故後,受害人以及其近親屬因為擔心無人賠償損失或者害怕肇事司機逃逸,而採取一系類的私自扣押肇事司機的車輛、駕駛證件、貨物等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這是不可取的,受害人可以通過報警,讓公安交警部門介入,或者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方法合法合規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要因為衝動而將自己的合法行為變成違法行為,這樣很可能會收到行政處罰,希望大家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