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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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副駕有連帶責任嗎?

交通事故中副駕有連帶責任嗎?

一、交通事故中副駕有連帶責任嗎?

1、交通事故中副駕不一定有連帶責任,這是由於在交通事故中,是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相關賠償責任,此部份通常是指駕駛行為人,所以一般情形下,乘坐人是沒有過錯的可能,也沒有賠償的責任。

2、除非本起事故中,乘坐人有干擾駕駛員行駛而導致發生交通事故,或是明知駕駛人酒後駕車卻未加以勸阻等行為。

3、如果是副駕(有駕照的)將車交與無du照人或飲酒(或未成年人、駕照被吊銷)的人駕駛的,副駕上的人是全責或主責。

二、交通事故發生後由誰承擔責任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2、發生車禍後怎樣確定賠償比例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實行過錯賠償原則,即:有過錯方賠償,無過錯方不賠償,交通事故責任大的就應該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交通事故責任小的就應該少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即我們説的以責論處。交通事故責任者按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負全部責任的,承擔損失的100%;

(2)負主要責任的,承擔損失的70%~90%;

(3)負同等責任的,承擔損失的50%;

(4)負次要責任的,承擔損失的10%~30%。

一般情形下,交通事故發生之後,都是由駕駛員來承擔責任,若是事故發生時,事故車輛裏還有乘客的,此乘客如果受傷,那麼可以向搭乘的駕駛員提出賠償責任。但若是事故是由於乘客實施干擾行為才發生的,那麼賠償等的責任可能會由乘客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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