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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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員醉駕預審過程是怎樣的?

駕駛人員醉駕預審過程是怎樣的?

預審是一種司法程序,是指一些國家刑事訴訟程序中,法院開庭審理前對刑事被告人的預先審查,是法官行使司法權對偵查和起訴進行審查和監督的活動。醉駕預審相當於做筆錄之後的詳細審問和取證,由證據和認罪情節來量刑定罪。醉駕預審只負責審核案件是否構成逮捕或起訴,夠條件的就移送檢察院,不夠條件的就繼續取證。

酒駕醉駕是一種嚴重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如果發生醉駕的情況,但是沒有造成比較嚴重的人身財產傷害,則一般將會被處以行政處罰,比如罰款等;如果因為醉駕造成了較為嚴重的交通事故,醉駕車主應該負有全部責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在刑事訴訟的程序中,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審。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對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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