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

當前位置 /首頁/車輛交通/醉駕/列表

無照醉駕怎麼處罰?

無照醉駕怎麼處罰?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無照醉駕怎麼處罰

   醉酒駕駛處罰:

       根據新交通法規定: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無證駕駛處罰:

      1.行政處罰:按無證駕駛處罰,處200-2021元罰款,可並處拘留。

      2.刑事處罰:有駕駛證造成主要責任交通事故。死亡一人或重傷三人以上則構成交通肇事罪;無證駕駛造成主要責任交通事故,重傷一人以上就構成交通肇事罪。

      3.賠償責任:無證駕駛並不加重賠償責任,但所駕駛機動車的交強險和商業險均會拒賠,所有應承擔的損失全部由駕駛人本人承擔。

以上就是無照醉駕怎麼處罰的相關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