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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吊銷5年時間怎樣算?

醉駕吊銷5年時間怎樣算?

醉駕吊銷5年時間怎樣算?處罰裁決的那一天就是開始吊銷駕照的日期。由於醉駕的車主血液內酒精含量比較多,只要經過交警的當場呼氣檢測就可以判斷出來並做出吊銷駕照的判斷,即使當場有其他變故未能快速檢測出,也可在之後進行血液檢測得出精確結果。從裁決之日到滿五年的最後一天都屬於處罰中。

一、醉駕吊銷5年時間怎樣算

1、找到吊銷處罰的決定書,根據決定書下達的日期自己推算吊銷期限;

2、到交警隊查詢吊銷決定下達時間,根據該時間計算吊銷期滿日。

《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罰時間、期限規定: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處罰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根據其違章行為、事故責任和事故後果,分別裁決,合併執行。吊扣駕駛證合併執行不得超過18個月。被處以吊扣、吊銷駕駛證的期限,則應從處罰裁決之日起計算。吊扣駕駛證處罰期滿,交通事故處理未結案的,應當發還其駕駛證。

當事人若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不服,可在接到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裁決書後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複議;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複議申請書後30日內,應當作出複議決定。當事人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複議決定書後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處罰生效時開始計算日期,五年內不得駕駛,也不能考取駕駛證。可以自行計算,網絡上也可搜索到日期計算器。解除吊銷之日開始可以去交警大隊辦理手續,再重新通過正常程序考取駕照。注意不可使用賄賂、購買手段獲得,否則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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