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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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住房公積金可取的程序是什麼?

一、濟南住房公積金可取的程序是什麼?

濟南住房公積金可取的程序是什麼?

濟南住房公積金可取的程序是:

1、提出申請:職工憑提取證明材料,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對符合提取條件的向職工出具加蓋公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等待通知:職工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本人住房公積金卡及相關證明材料,到中心相關分支機構辦理提取審批。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不準予提取的決。

3、辦理提取手續:審核通過,攜相關材料到對應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二、購房提取應提供的材料

1、購買本市商品房的,應提供所購住房的《不動產登記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税完税證明;未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的,應提供在濟南市不動產登記系統備案登記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和税務部門統一印製的購房全款發票或全款《濟南市房地產企業預收款收據》。

2、購買本市存量房的,應提供所購住房的《不動產登記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税完税證明。

3、根據房改政策有關規定購買本市自有住房的,應提供所購住房的《不動產登記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和購房全款發票,或房改分配表和購房全款發票。

4、購買本市拆遷安置自有住房的,應提供房屋拆遷安置協議和繳納全部房屋差價款的有效憑證。

5、異地購買自有住房的,提供所購住房的《不動產登記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契税完税證明和税務部門統一印製的購房全款發票以及《商品房銷售合同》。

對於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需要符合法律上規定的相關條件的,特別是對於相關事項的認定上,還需要由當事人提交有關材料來向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可以向公積金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進行諮詢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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