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

當前位置 /首頁/房產交易/住房公積金/列表

北京住房公積金賬户合併的方法是什麼?

一、北京住房公積金賬户合併的方法是什麼?

北京住房公積金賬户合併的方法是什麼?

個人重複賬户合併的方法是:

(一)個人重複賬户中,若有一個賬户處於正常狀態的,則將處於封存狀態賬户的餘額併入該正常狀態賬户,封存賬户做銷户處理。

(二)個人重複賬户若均處於封存狀態,且其中有一個賬户是在分中心集中封存户下封存的,則將統一併入分中心集中封存户。

(三)個人重複賬户若均是在單位賬户下封存的,則由繳存人本人確定將予以保留的賬户和予以合併註銷的賬户。

(四)個人重複賬户中餘額為零的賬户,將由分中心統一做銷户處理。

二、合併個人重複賬户辦理程序

繳存人若存在個人重複賬户,單位應及時為其辦理個人重複賬户合併手續。辦理程序是:

(一)分中心即日起將向存在個人重複賬户的單位寄發《賬户合併告知書》,通知單位需要為有關繳存人辦理個人重複賬户合併的相關信息。

(二)單位應及時核對《賬户合併告知書》中的各項信息。經核對無誤的,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户合併轉出申請書》(以下簡稱《並户轉出申請書》)。

(三)單位經辦人持《賬户合併告知書》和《並户轉出申請書》到受委託銀行經辦網點辦理並户手續。經辦網點審核無誤後,進行並户操作,套打《並户轉出申請書》一式四聯,其中第三、四聯交由單位、繳存人留存備查。

(四)受委託銀行並户接收網點收到並户轉入信息後,打印《住房公積金賬户合併轉入通知書》一式四聯,其中第三、四聯交由轉入單位、繳存人留存備查。

對於住房公積金賬户的合併和相關事項的處理,應當嚴格基於上述法律規定來進行辦理,特別是對於不同的合併情況,所認定的公積金賬户情況是不同的,當事人可以對自己的幾個公積金賬户進行統一劃轉和合並處理,避免造成無法使用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