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瑣事引發矛盾女方經常遭受毆打是否構成家庭暴力 普法法律網 家庭暴力律師解答 3.22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家庭瑣事引發矛盾女方經常遭受毆打構成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心理、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TAG標籤:家庭暴力 瑣事 遭受 毆打 婚姻家庭 女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