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怎樣讓對方淨身出户

“淨身出户”並不是一個法律術語,而是民間説法。一般是指在夫妻雙方決定離婚時,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解除婚姻關係時不能分到任何共同財產。通俗化的説就是離婚時一方要求另一方放棄一切錢財,只帶自己的身體走。就是“淨身”出户。然而,如果不是雙方自願,按照我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來講,一般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或具備以下條件可以要求一方不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怎樣讓對方淨身出户

1、在婚姻存續期間,雙方簽訂財產約定協議,約定一方存在婚姻過錯時(如與第三者同居生活等),離婚時不予分割共同財產;

2、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的財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