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離婚房屋增值部分如何計算

1,夫妻一方婚前購置的房產,婚後除了自然增值和孳息外,其他收益都屬於夫妻的共有,這部分收益可以平分。

離婚房屋增值部分如何計算

2,若是該房產屬於夫妻共有,房產增值的部分也應該屬於夫妻共有,原則上應該平分。計算方法為:

第一種計算方式為:對應增值部分=夫妻共同還貸部分÷房屋總價款(房屋購買價格+貸款總利息)×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夫妻共同還貸部分。

第二種計算方式為:對應增值部分=夫妻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實際總房款(房屋購買價格+已還利息)×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共同還貸的部分。

第三種計算方式為:對應增值部分=夫妻共同還貸本金總額÷房屋購買價×(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房屋購買價)

第四種計算方式為:對應增值部分=夫妻共同還貸本金總額÷房屋購買價×(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結婚時房屋價值)

第五種計算方式為:對應增值部分=夫妻共同還貸部分÷(房屋購買價+已還利息)×(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結婚時房屋價值)

第六種計算方式為:對應增值部分=夫妻婚後共同還貸部分÷購房成本(如首付、税費、裝修、已還貸款等)×離婚時房屋的市場價值-夫妻共同還貸部分

第七種計算方式:夫妻共同還貸增值部分=房屋總增值-首付款增值部分-個人還貸增值部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