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同財產的認定是 普法法律網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1.1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稱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財產主要包括下列財產:(一)夫妻雙方或一方工資、獎金、津貼及其他工資性收入;(二)夫妻雙方或一方生產、經營的收益所得;(三)夫妻雙方或一方通過其知識產權獲得的收益,等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TAG標籤:共同財產 家庭 婚姻家庭 認定 財產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