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在離婚時要怎麼區別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獲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贈與所得的財產;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獲得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在離婚時要怎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