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丈夫贈與妻子的房產 普法法律網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2.3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婚後獲贈的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TAG標籤:房產 共同財產 夫妻 財產分割 婚後 婚姻家庭 贈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