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婚內協議小孩撫養問題是不是有效

婚內協議是夫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其有足夠的認知協議帶來的法律後果的能力,故即使是婚內對小孩的撫養作出的協議也應當是有效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因為其是涉及到特殊主體的身份關係,立法的總體原則還是以切實保護子女的利益為主,所以如果在母方有證據證明小孩隨父方生活不利於小孩健康生活的情況下,即使確定了協議的效力,也應結合雙方的實際情況,從法律原則出發判令小孩隨母方生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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