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離婚協議中約定不履行撫養義務有效嗎

離婚協議中約定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條款是無效的,我們在社會生活當中應該要承擔的所有的法定義務不是自己可以輕易推脱的。
況且,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本身就是法定的,就算有這樣的約定,將來孩子成長的過程當中如果發生了一些意外變故,另一方仍然要承擔起撫養義務的。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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