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2週歲離婚判給誰的 普法法律網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1.9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兩週歲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TAG標籤:離婚 婚姻家庭 子女撫養 週歲 判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