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8年沒有見面孩子女方帶着要怎樣辦理離婚

8年沒有見面孩子女方帶着要怎樣辦理離婚
律師解析:如果雙方當事人都同意離婚的話,那麼只辦理離婚登記就可以解除婚姻關係了。雙方需要到到夫或妻一方當事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並且,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需要攜帶以下證件和材料:雙方的户口簿、身份證;雙方的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在這裏特別提醒的是:一定要有帶有自願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和共同債務的承擔等方面內容的離婚協議書。如果沒有離婚協議書或者對上述問題沒有達成一致的,民政局是不會給辦理離婚登記的,也就不會給發離婚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