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離婚怎麼處理 普法法律網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2.1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離婚雙方有尚處於嬰幼兒階段的孩子的,孩子一般歸母方,除非是有特殊情況的,才歸父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TAG標籤:婚姻家庭 子女撫養 離婚 嬰幼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