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離婚子女的撫養權及撫養費怎樣規定

離婚子女的撫養權:首先由雙方決定,協商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一般判決兩週歲以下的子女歸女方撫養,已滿兩週歲的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撫養費:由夫妻雙方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的生活水平,協商確定如何支付及支付金額;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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