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間能否做財產公證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6.93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婚姻期間可以做財產公證。根據《公證法》第二條,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因此,婚姻期間可以申請做財產公證。 TAG標籤:公證 家事糾紛 婚姻家庭 財產 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