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遷移新規定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1.32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户籍遷移目前沒有新規定,遷户口的具體流程: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3、向現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户籍證明5、持户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户政科申請遷入6、户政科簽發《準遷證》7、持《準遷證》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8、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TAG標籤:户籍 遷移 家事糾紛 婚姻家庭 #